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车辆租赁服务

2、采购人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41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53--3117048

3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市内及县区日常办公出行、业务洽谈、集中出行、会议用车、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应急公务、学习培训及临时租赁等用车服务。

3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3年,按“1+1+1”模式签订合同,服务质量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4项目预算控制价

车辆类型

市内(100 公里以内 / 8 小时)

市外(超出 100 公里)

1 天以内

2 天及以上

超时费

轿车

450 

2.5 / 公里

2.5 / 公里

另加 450  /

20 / 小时

商务车

550 

3 / 公里

3 / 公里

另加 550 /

30 / 小时

中巴

750

6.0 / 公里

6.0 / 公里

另加 750 /

30 / 小时

大巴

1200

8.0 / 公里

8.0 / 公里

另加 1200 /

40 / 小时

备注






长途包车费用 = 日租费 × 租赁天数 +(行驶总公里 - 100 公里 × 租赁天数)× 超公里数;

超时费上限封顶 200 元;

长途不计超时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相关业务。

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拥有不少于 10 辆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营车辆,车辆行驶证、保险(含交强险、商业险)等手续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3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完善的车辆维修、保养体系,能提供及时的应急救援服务(市区内响应时间不超过 2 小时,县区内响应时间不超过 4 小时)。

4 3 年内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且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口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具备完善的车辆定位管理系统,可实现车辆实时定位、行程追溯等功能,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行程记录及费用明细。

三、服务要求

1车辆标准:提供的车辆需外观整洁、内饰完好,性能稳定,无安全隐患,且根据招标人出行需求可提供不同车型(如轿车、商务车、中巴、大巴等)选择。

2司机要求:司机需持有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提供车辆相符),具备 3 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形象良好、服务意识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招标人规章制度。

3调度服务:建立专门的服务对接团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供 24 小时预约及调度服务,确保按需及时派车,满足招标人多部门同时出行需求。

4应急保障:车辆在服务期间出现故障或事故时,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替代车辆,保障出行不受影响;若发生交通事故,由投标人负责处理保险理赔及相关后续事宜(因招标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外)。

5费用结算:按照费用标准及双方约定按月结算,投标人需提供正规发票及详细费用清单(包含车辆使用时间、里程、费用明细等)。

四、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

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清单(含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材料;

公司简介(含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经营场所、服务案例等);

服务方案(含车辆调配计划、应急保障措施、司机管理方案等);

报价单(需明确计费标准、优惠政策等,报价不得高于本公告 费用标准规定,且需包含车辆租赁、保险、维修、保养等所有费用,不得有隐藏收费);

3 年无重大事故及违法违规承诺函,以及行业信誉证明材料(如客户评价、获奖证书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密封袋上注明 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名称。

3递交截止时间2025  9  25  17: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递交地点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41-3),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53 3117048

五、评标方式

招标人将成立评标小组,根据 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资质、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需符合 费用标准要求)、车辆资源、应急保障能力、行业信誉等,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六、其他事项

1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及服务能力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需予以配合。

2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向未中标人支付任何补偿。

3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新视界广告公司所有。

 

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025 9 10